招标编号:
ZBRW-2025-014588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联系人:
张倩
联系电话:
******
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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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项目
智能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商业配套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单位为******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商业配套项目智能化工程
2.2项目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五一农场。
2.3工程规模: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商业配套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929.0㎡,总建筑面积9564.68㎡,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7244.68㎡,地下总建筑面积2320.0㎡,容积率0.91。具体面积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面积为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001 | 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商业配套项目智能化工程 | 工程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综合布线系统 2.视频监控系统 3.电子巡更系统 4.监控中心系统 5.深化设计 具体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纸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所有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室外周界弱电管网的敷设及预埋指导、材料设备的供应、安装施工、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交付使用及保修期服务。除招标文件已经说明的外,乙方还应承担本招标工程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所需的一切检测费用、验收费用。 | 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保修期结束后(包含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格要求: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企业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要求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带相关证明资料。
3.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管理人员为专职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人员职务。
3.3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配备足够数量的持有有效岗位证书(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的现场管理人员,其中安全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均须为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投资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类似建筑智能化业绩至少1项。
以上均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5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院清盘令下;未处于自动破产申请状态下;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4.0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 10 月 10 日至2025年 10 月 15 日登录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费400元(大写金额:肆佰元整),投标报名后缴纳(凡报名者,均需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纳账户与投标保证金账户一致,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只提供收据,缴纳时载明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商业配套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购买费。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盖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上传完成。
5.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补充说明
1.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相同(报名、签收、投标任意一个),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将列入黑名单、没收投标保证金;黑名单、超限价、有围标嫌疑、不响应招标文件等情况均作废标处理;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开启二次谈判的,可开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五一农场兴业街崇五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倩 联系电话:1******32
******银行及账号如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光明路支行
开户账号:************45531
2025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