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站点可燃气体报警器定期校验服务项目
询比单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自筹。采购人为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响应人)参与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2.1******有限公司各站点可燃气体报警器定期校验服务项目询比单采购
2.2项目编号:M************014
2.3采购范围及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各加气/加油站站点共95台可燃气体报警器(其中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85台,便携式气体报警器10台,采购人可根据需要调整校验报警器的最终数量)的校验服务,并出具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校验报告。
2.4实施地点:汤阴站(位于安阳市汤阴县)、林州经开区站(位于安阳市林州市)、滑县站(位于安阳市滑县)、淇县站(位于鹤壁市淇县)、开封站(位于开封市祥符区)、三门峡站(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中顺站(位于濮阳市濮阳县)、临淇站(位于安阳市林州市)、鹤壁站(位于鹤壁市鹤山区)、安阳县站(位于安阳市安阳县)、安阳站(位于安阳市安阳县)、林州服务区南站和林州服务区北站(位于南林高速林州服务区南、北两侧)。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各站点可燃气体报警器检验有效期截止前,分批次完成采购人要求校验的所有可燃气体报警器,并出具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校验报告。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执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业绩要求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响应人在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类似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和其他限制投标的情况。(格式见附件4)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cr/list)查询。
3.3.5******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响应人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响应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在开标当天将对响应人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查询到响应人存在3.3.2至3.3.5条款的负面信息,则该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响应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不同响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交叉任职。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3.4.3满足现场的技术、质量和服务期的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公告的所有要求。
3.4.4相关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审核时资料模糊不清或者资料不齐全,不予通过。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化询比(单)采购。
4.2有意参加询比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中原招采网******→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4.3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12日9: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
4.4报名方式:
4.4.1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响应人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要报名的分包,点击“下一步”,选择注册时填好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写联系人,点击“确认报名”后,报名成功。
4.4.2登录系统报名:响应人使用电子钥匙直接进入平台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名。
4.4.3报名通过的响应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4.5询比文件售价:不收取。
5.报价方法及截至时间
5.1报价方法: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比单进行网上报价。
5.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
5.3询比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
5.4报价:请报名成功的各响应人2025年6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前登陆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响应人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5.5响应保证金:不收取。
6.报价要求及评审办法
6.1报价要求
6.1.1报价为含税报价,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8500元整。若响应单位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6.1.2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报价包含可燃气体报警器校验费用,并出具校验报告,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为完成可燃气体校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1.3若分项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整体报价为无效报价,采购方可取消此项目。
6.1.4各响应人应按照附件1中的报价单模板进行报价。
6.2评审办法
6.1本次询比为一次性报价,询比采购取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应认真填写,报价单中出现合价计算错误时,以单价为准,计算总价。最终以采购人评审结果为准。
6.2响应人因参加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6.3报价应在规定的询比时间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4评审:最低价中标。此询比采购项目为一次报价,即由采购人在平台对报价人通过审核后的首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人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则推荐注册资本金高的响应人中标。
7.响应人要求
7.1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的;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税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2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行为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采购定价过程中扰乱定价程序,和其他供应商违规串标的;
(4)违反廉洁承诺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6)不履行报价承诺的、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不履行合同的;
(8)其他不良行为的。
8.废标/流标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符合要求的响应人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人不足3家的;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
10.需提交资料
响应人需在报名/报价时上传的资料:
10.1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
10.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0.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0.4响应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类似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10.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10.6******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10.7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10.8响应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请各响应人务必上传本条所规定的相关材料,上传材料需加盖公章)
11.其他说明
11.1本次采购由******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所辖站点签订合同。
11.2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河南投资大厦A座18楼1816室。
12.附件
附件1:报价单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附件3******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
附件4:承诺书
13.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18楼1812室
联系人:李老师 张老师
电 话:****** ******
监督机构:综合管理组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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