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 宜宾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有限公司 ,建设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三江发政发〔2025〕1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9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约3000套,建设内容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主体工程、地下停车场,配套室外道路硬化铺装工程、管网工程等基础设施。总投资约78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63750万元。2.2建设地点:宜宾三江新区。2.3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自监理人员正式进场之日起至完成结算审核之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自施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施工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宜宾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文件-上网定稿6.3.Z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