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学校自助售卖机 |
起始日期 | 2025年05月08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5月14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学校 |
面积/数量 | 5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固定资产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可续签,总服务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如上级最新******学校管理,师生评价良好,总评成绩在80分以上(评分标准见附件评分表),则可继续一年,续签不超过两次,低于80分则终止合同。)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7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5,984元/月(每年按十个月计(合同期间每年的二月、七月学生假期停学,投标人不承担租金)) | 租金的递增 | 如存在续签,从租赁期的第二年开始,以上一年租金交纳金额为基础,每满一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自助售货机 |
履约条件 | ************学校需求双方商议确定。 (二)自助售货机参数及功能要求: 1、设备容量:200—600L; 2、收银系统:校园通卡(含人脸识别)结算、微信扫码结算、支付宝扫码结算、IC卡刷卡结算; 3、温控模式:具有远程监控(温度曲线)和控制温度(温度控制范围:0-30℃); 4、读卡器:支持校园通卡刷卡、IC卡刷卡功能; 5、刷脸屏:支持校园通人脸识别系统; 6、商品信息显示屏:15.6寸及以上显示屏; 7、投标人提供购买或租赁的自助售卖机(设备)的合同关键页。 (三)经营基本要求: ******学校指定地点放置和经营,并负责安装电源、电表,按时缴纳管理费和电费,负责对自助售货机的管理、补货、日常的维修保养。 2、投标人销售的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三包”责任,由投标人负责向师生担应负的所有责任。 3、投标人应自主经营并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证照,独立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不得转租、转让或分包,更不得私自收取任何形式的转让费用,相关责任与义务合同中约定。 4、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计划及售后服务。 5、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名配送人员具有效期内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提供有效期内带有二维码的截图或扫描件)。 (四)质量和验收要求 1、投标人组建并管理运营团队,并负责约定范围内自助售货机的服务运营投放工作,免费提供机器,包括功能提升,系统升级,机器的维护保养、售后等日常工作,为师生日常生活服务。 2、投标人全权负责有关的运营项目和其财产安全,并保证其经营的合法性及食品的安全性,因机器故障运维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 3、销售商品质量引起的师生顾客投诉的,或因食品卫生安全造成消费者受伤害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设备的具体的布设位置和数量的增减需经校方认可才能实施。 4、校方有权监督投标人的销售商品类型和质量以及价格,对不适合的商品有权责令撤除。如果投标人出售不健康食品、不配合校方管理等行为,并在校方提出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仍不整改,视为严重违约,则校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和影响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人应提供进校区补货工作人员资料及规范工作服,校方协助提供进出通道及临时性停车配货地点。 ******学校的管理和日常检查,检查时需配合打开售卖机供校方检查售卖的产品是否临期、过期、变质等。 7、投标人配送的货物和补换的货物不可存在临期货物,投标人配送的货物和补换的货物保质期不得超过商品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8、投标人提供的商品均包装完整,为全新的,非二次回收使用再销售的产品。 (五)经营变更与违约 1、合同履约保证******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等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除外)、经营期内不正常营业、擅自分包或转包等、给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经营期结束且无中标人责任,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 2、合同履约保证金用于给师生造成各种损失补偿的,中标人须在补偿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合同履约保证金。 ************学校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中标人自负。 4、投标人不得售卖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等违法违规商品,不可擅自增加品类品种,不可擅自变动商品价格。 | ||
其他补充说明 | ******学校委托投标人在校园内的学生宿舍区、食堂或其他公共区域,布置自助售货机供师生使用。 ******学校提供 50 ******学校职能部门对投标人的经营实施全面监管。 ******学校审核同意。 (四)承包租金从合同签订次日开始计算,按月收取,承包经营过程按先支付承包租金再使用场地的形式,每年按10个月(每年2月、7月不计费)计收,第一次支付承包租金费用时间为进场经营前7天,每月30 日前缴交租金。 (五)若提前终止合同,按实际使用月份支付费用,不足一个月部分,按照实际使用天数支付费用,退还预付的多余金额。 (六)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工作日上午9******街道育才路8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 (七)投标及开标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page/guide/guide.html)。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page/guide/guide.html)。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按3******************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等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投标人缴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后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第一次的,罚没1个月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第二次的,罚没2个月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第三次的,罚没3个月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罚没租金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 | 电费 | ******学校收取的价格向投标人收取。 |
其他 | 按实际发生缴交。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本次交易失败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本次交易失败 |
项目日程
开标时间 | 2025年05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5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5年05月12日 00时00分00秒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5年05月13日 00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或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等(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能证明相关食品经营范围的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消防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网站******)。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4,3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5月14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街道湖滨东路40号 |
联系人 | 隋经理;龚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学校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 证明文件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机构收款账户的,交易机构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的,出租方从扣除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中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二、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截止时间前3日,意向承租方如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租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 三、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 ************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五、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方式: ******集团宝安分公司(交易服务费由最终承租方承担),作为交易保证金。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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