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拟采取比选方式采购【2025年度设备量值溯源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公告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邀请,各投标人必须满足相关条款的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满足相关条款的要求,否则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
1.★项目名称及采购预算
******监测中心站2025年度设备量值溯源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CNY:176800.00;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
(3)最高限价:CNY:176800.00;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
(4)投标人报价综合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2.1.一般资格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应具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为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4)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5)以上均提供复印件,若有副本提供副本复印件即可。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1年度经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三选一。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或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诺函原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提供承诺函原件。
(七)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原件。
2.2.其他法定条件
无。
3.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
4.★商务要求
4.1.实施地点、时间、方式
(1)服务地点:四川省广安市金安大道三段68号。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我站通过电子邮件书面下达服务订单,成交商收到订单后完成服务的时限详见附件。
(3)服务方式:
(A)室内设备和可以现场检定/校准的便携设备,一律在我站指定地点进行检测,由成交商提供检定/校准所需计量器具(标准物质)并在我站技术人员协助下完成检测并出具检定报告或校准证书;其他设备需送至检定/校准机构进行检测的,由检定/校准机构独立完成检测并出具检定报告或校准证书。
(B)需送至检定/校准机构进行检测的设备中,检定/校准实验室位于川渝两省的,由双方共同负责取送并由我站自行承担车辆费用和设备保管责任;检定/校准实验室位于川渝两省以外的,由投标人负责送取并承担期间的设备保管责任,投标人领取待检设备时需由双方共同检查设备主机、配件清单及其状态并签署设备交接单。
(C)检定/校准机构有多个检定/校准实验室时,须当由检定/校准能力符合我站要求的实验室及隶属于该实验室的技术人员负责本项目相关设备的检定/校准工作。
4.2.交付、验收标准和方法
(1)交付方法
成交商按本公告第3、4章要求及投标响应的约定,根据我站下达的服务订单完成设备检测并移交检定报告、校准证书、内部校准作业指导书等技术资料,并按我站要求完成相关信息登记。需送至检定/校准机构进行检测,且检定/校准实验室位于川渝两省以外的设备,还需将设备完好送返我站。
(2)验收方法及标准
(A)我站按服务订单逐一验收并出具订单验收报告,本项目所有检定/校准任务完成后向成交商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B)成交商按本公告第3、4章要求及投标响应的约定,完成服务订单中各设备的检测并移交检定报告或校准证书,按我站要求完成相关信息登记的,并将从我站领出设备完好送返我站的,即通过该服务订单验收。
(C)本项目所有检定/校准任务完成并通过后,即通过本项目验收。
4.3.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商完成服务订单并通过验收后即可开具相应服务费用发票,我站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对公转账向成交商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4.4.质量保障范围和有效期
(1)质量保障范围:不涉及。
(2)质量保障有效期:不涉及。
4.5.其他要求
(1)本采购项目所签订的服务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协议期满后我站尚未完成下一阶段采购的,仍按本次采购所签订的服务合同执行。
(2)各供应商报价为包干价格,已包含按本公告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所需一切费用。
(3)成交供应商取送设备期间出现送检设备损坏的,成交供应商须全额承担维修费用;取送设备期间出现送检设备灭失的,成交供应商须赔偿同型号全新设备或按送检设备的固定资产价格进行全额赔偿。
(4)成交供应商须提供1次复检/复校服务,即对本项目中检定/校准后经确认不满足使用要求的设备,在维修、保养、调试后的提供1次复检/复校服务,所需费用已包含在设备对应的检定、校准报价中。
(5)检定证书有效期和校准证书的再次校准时间应根据计量规范进行确定,确需缩短检定证书有效期或校准证书的再次校准时间,需书面向我站说明理由。
(6)我站监测设备中年度拟检校数量为零的设备也需报价并纳入成交合同,我站临时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检定/校准时,成交商也应负责进行检定/校准。
(7)成交供应商非法定不可抗因素,不得放弃成交结果和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否则2年内禁止参加我站非政府采购项目。
5.★涉及采购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处理的,相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及处理方式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2)成交供应商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向我站移交的内部校准规程、不确定度评定报告的知识产权归我站所有,我站向第三方分享相关文件无需征得成交供应商的同意。
6.★双方权责及违约责任
6.1.采购人权利和义务
详见合同模板。
6.2.成交人权力和义务
详见合同模板。
6.3.违约责任
详见合同模板。
7.★供应商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公告期限: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5日
(2)报名方式:访问******/g/3OFylO22/,登录后填写“2025年度非政府采购项目报名登记”
(3)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9:00,未报名登记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制作、签章和密封的要求,递交方式、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后,应将投标文件打印后逐页盖章(要求签字处由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扫描,然后将全部投标文件胶状成1册正本,同时使用U盘拷贝1份扫描件和可编辑件,然后将投标文件正本及U盘一并妥善密封。投标文件未胶装成1册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未妥善密封或密封被破坏的我站将拒绝签收。
(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递交地点为四川省广安市金安大道三段68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10:00。通过邮寄递交的,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将运单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本项目联系人邮箱,未发送运单号导致未能或未及时收到投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评审地点和时间,定价方式和评审规则;
9.1.评审地点和时间
******监测中心站9楼会议室。我站诚邀各投标人现场参加评审开标,投标人未现场参加开标的视同默认接受我站开标结果。
9.2.定价方式
固定单价,不固定采购服务数量及时间。
9.3.成交人确定方式
综合评分法,在符合本公告所有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择取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供应商。?
9.4.评分细则
详见附件
9.5.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
10.采购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方式;
通过本公告同一网站进行通知。
11.单位信息
******监测中心站
单位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金安大道三段68号
项目经办人: 游老师,******,
倪老师,******,******;
项目监督人: 徐老师,******809,******。
12.质疑投诉方式及途径
我站本次采购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在公告期内若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我站提出,质疑或投诉文件可以现场、电子邮件或者EMS邮寄等方式递交(EMS邮寄递交时间以邮戳日期计)。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异议或未按规定方式递交的均将不予受理。
13.采购合同模板
另附。
14.其他说明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我站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01 2025年度仪器设备量值溯源03 比选公告.docx
******01 2025年度仪器设备量值溯源03 比选公告投标文件模板.docx
******01 2025年度仪器设备量值溯源03 比选公告采购合同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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