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院-整车物流精定位技术产品集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研发院-整车物流精定位技术产品集采项目
2.2交货地点:******有限公司智慧物流技术研发院(技术部)实验室(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6820号)及其他由招标人指定的应用现场
序号 | 属地 | 地址 |
1 | 天津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华北基地淮美路26号 |
2 | 大连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大连港大窑湾北岸(北岸一路南) |
3 | 青岛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解放三路156号 |
4 | 成都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经开区南四路299号1号门 |
5 | 佛山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粤众北路1号 |
6 | 长春 | 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富民大街与乙二路交汇 |
2.3采购货物数量:
序号 | 品名 | 单价限价(元,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RTK定位基站 | 30,000.00 | 套 | 11 | 带定位辅助电脑主机设备及主机配套件(数量11套) |
2 | 手持式高精定位终端 | 3,982.00 | 套 | 147 | 1.可根据需要按单价单个购买 |
3 | 园区高精度地图测绘 | 15,900.00 | S<0.5KM2/地块/次 | 6 | 1.六地区11个园区各自总面积: |
4 | 34,100.00 | 0.5KM2≤S<1.0KM2/地块/次 | 3 |
2.4 交货期:投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技术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设备功能达到要求,投标方在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现场部署(包括基站、服务器、测绘)。如整个项目进度计划有变,相关工期作调整,最终工期以招标人最后书面通知为准
2.5最高投标限价:有,(不含税)人民币******.00元,同时不得超过单项限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企业承诺:
******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有限公司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3.供应商承诺:(有效期为采购全过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期、采购执行期、质保期等)
******集团或一汽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甲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
②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发生需垫付而未垫付,且经沟通后拒不执行的,须赔偿相应产生的经济损失(如项目需要)
******有限公司关于采购合同使用电子签章工作的要求(详见第二章前附表10.15)
4. 供应商承诺:完全满足技术任务书全部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且加盖公章。
3.1.3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1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直接供货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每个************银行章);
6) 如合同中不能体现业绩具体内容,则需提供合同对应的技术任务书或其他附件进行说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非制造商参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1 23:00至2025-04-0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04-10 08:3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088号
联系人:尚巍
电话:******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姚瑶、冯蕊
座机:0431-******、0431-******
手机:******、******
邮箱:******、******
******集团公司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
******有限公司
纪委举报电话:0431-******
纪委举报邮箱:******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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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ZB******/01 | 研发院-整车物流精定位技术产品集采项目 | 货物 | 2025-04-01 23:00 | 2025-04-07 17:00 | 2025-04-10 08:3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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