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吉安县大冲乡大沙村村庄整治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谈判文件,并于 2025 年 4 月1 日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X-JAX-2025-001-2】
项目名称:吉安县大冲乡大沙村村庄整治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11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吉购 2024F******6 | 吉安县大冲乡大沙村村庄整治项目(第二次) | 1 | 项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1.1至1.5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格式7-1):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列入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等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 B 类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 3 月 25 日至 2025年 4 月 1 日,每天上午8:00至下午6: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谈判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2025年 4 月 1 日9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谈判文件的,视为未获取谈判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谈判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谈判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谈判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
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5.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否
6.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吉安县城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福建大厦1505室
项目联系人:张志平
电 话:******
电子函件:******